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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老师混进学生资助群!权威资助政策及申请指南一定要了解!

教育之江 2021-06-07


假老师混进学生资助群

手把手教你把钱汇入还款账户?

假的,别信!


不久前,22岁女大学生小夏(化名)拨打110报警:“我被骗了!”

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小夏是被一个自称贷款资助办老师的骗子骗了。

原来,小夏在2017年8月份在老家广西南宁向政府申请了助学贷款,之后加了政府提供的助学贷款QQ群。

今年3月2日,有一个昵称为资助办陈某兴老师从群里加了小夏,说她的助学贷款到期了需要她处理一下。

小夏说自己不在广西,能不能父母代办。于是该老师告诉小夏可以线上办理,把钱充卡里由资助办来扣。

因为是在正规的群里添加的老师,小夏没有怀疑,先后转账5700元人民币到对方提供的银行卡。

但随后该老师再也联系不上,小夏意识到受骗,随即报警。


每年一到毕业季,“以助学贷款”为名的各类骗局便层出不穷。


2020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发布了1号预警,请广大学生家长务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此类案件频发不仅为学生及其家庭带来钱财上的损失,也让真正需要、正在尝试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感到迷茫:


到底该怎么申请助学贷款?

怎么确保自己不被骗?

浙江的学生资助政策是什么?


恰逢中、高考即将来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初(高)中生来信,分别详细介绍了高中阶段国家资助政策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起读读这两封信!

浙江省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浙江省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目前,我省对高中学校学生设立了以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的资助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安心入学。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在校期间还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1、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费

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因病因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学生和学校据实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资助对象)免除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2)国家助学金

对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免学费

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且非戏曲表演类专业学生除外)。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3)国家助学金

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以及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非涉农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咨询电话:

0571-88008631、88008626


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

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目前,我省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上能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我省高校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认定的资助对象按规定给予各类资助政策措施。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并贴息,金融机构向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本专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我省生源的学生也可向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


5.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700元。


6.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的,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资助。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浙江省地方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8.校内资助

高校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咨询电话:

0571-88008845、88008844


今年1月,我省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落实浙江省高等教育(含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各教育阶段国家及浙江省学生资助政策的资金,以及学校按规定计提的校内资助资金。(了解更多可戳文末 阅读原文)


也就是说,从幼儿园到博士,都有相应的资助政策,确保实现应助尽助。


具体结算标准

一起来看↓↓ 




来源 |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浙江发布
责任编辑 | 曹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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